由被誉为“行走的荷尔蒙”的韩国男星赵寅成主演的《卑劣的街头》(2006),是一部典型的双主题电影。它浮在表面上的主题,以因果报应阐述了罪恶之道的不可持续;而潜藏在此主题之下的“戏中戏”,则指向了创作者普遍面临的一类道德困境。
韩国与“犯罪题材”有关的佳作不胜枚举,如朴赞郁执导的《老男孩》(2003)、罗宏镇执导的《追击者》(2008)、尹钟彬执导的《坏人的全盛时代》(2012)、禹民镐执导的《局内人》(2015)、韩在林执导的《王者》(2017)等等。就算中国电影从《“大”人物》(翻拍自柳昇完的《老手》)开始走一条购买版权再创作的路径,亦是有光景能赚到钱的,以邻人的积淀之深,不至于一下子就见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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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河作品《卑劣的街头》是有区别于同类型的一部犯罪电影。它里面没有血肉横飞、刀枪不入、三头六臂的孤胆英雄,只有寻常而无奈的普通人,自以为驾轻就熟、遥控一切,却动辄走入命运的两难。
若将那些节奏紧张、画风冷峻、戏剧冲突强烈的犯罪题材看作是商业片,那么节奏迟缓、画风温和、主题若有所指的《卑劣的街头》则近似一部文艺片。有趣的观察在于:在电影产业发达的国家,电影拍得越接地气、越写实,就越靠近“文艺”的标准;而在电影产业欠发达或伪发达的国家,电影越考虑市场、深入群众,就越靠近“商业”的标准。
写实近似媚俗的时候,错不在于影像上的“俗”,而在于取材时的“实”。
拍出好的文艺片,体现的其实不是电影工业与艺术家的“发达”,而是受众对于文艺的接受能力的“发达”。同时,人家的“商业”还不同于我们的“商业”,前者对内容是有固定标准和要求的,后者则是在浮动中体现市场与审查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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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斗是一个三流社团的兵头将尾,老大不小的他并不被上级器重,却经常被上级使唤,整日在街面上干一些看场子、抢地盘、收债的杂活。炳斗不仅有一群跟着他的兄弟,作为长子的他还有家人要养。
一方面,炳斗日常是在做看上去很不负责任的事情;另一方面,他又无时不刻地承担起了生活的重压。在这组矛盾中不断变换身份的主人公,虽然不上台面,却着实让人讨厌不起来。
而珉浩就不同了,作为电影导演的他虽然还未成就,但是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珉浩要为一个街头题材的新片取材,为了走出“故事情节苍白,缺乏暴力元素”的剧本瓶颈,他千方百计地找到了那位身为职业混混的初中同学。
艺术来源于生活,这是不变的真理。要拍痞子的日常,炳斗有实践经验和系统认知,他当然是珉浩取材的不二人选。电影有处桥段就体现了这点,珉浩刚把炳斗带去片场,后者立刻露了一手——当着刚才还对“乖乖仔”珉浩颐指气使的武术指导,炳斗亲自用“人肉沙包”示范了街头斗殴的拳拳到肉,令现场的一干人等噤若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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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和创作者是不一样的,有些人擅长纪实文学,有些人出口成章,有些人的特长是写评论,还有些人是天生的小说家。珉浩不属于天生的小说家,这也就意味着从创作属性上来说,他离优秀的编剧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看上去最真实的细节往往就是真实发生过的,虚构与想象的东西再怎么完善,都不可避免会落入细节失真的窠臼。在珉浩完全不熟悉的街头题材上,他既不方便去体验生活,又无法充分发挥想象,还想挖出震撼人心的猛料,那就只能从才犯下命案的朋友身上就地取材了。
原来炳斗受上级压榨已久,为了翻身,他替上级的上级秘密除掉了一位利害相关的法务人员。偶然的一次醉酒,心情压抑的炳斗把这件事告诉了珉浩,他没有料到缺题材缺到枯竭的后者会将这件真实的凶杀案原封不动地改编进他的新片。
电影公映后成为爆款,珉浩一跃成为知名导演的同时,炳斗感到麻烦接踵而至。电影中有一幕,炳斗和跟班坐进电影院,在银幕上看到令他们惊心动魄的剧情,本该严守终生的谜案,如今换了幅面孔大白于天下。
在珉浩坑害炳斗这件事上,创作者的道德困境结结实实地被摆在观众面前。虽然前者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自己是从好莱坞类型片里取材,但他的解释已经无法阻止幕后主谋及昔日友人的报复念头。
原因很好解释:一旦东窗事发,被引用者就要人头落地。炳斗没有理由不敏感,没有理由不认为引用者在拿他的一切开玩笑。在炳斗看来,珉浩电影中那行“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实际效果大致与“我有个朋友”相当,它无力清洗后者人性中的自私。很遗憾,他们永远不能做朋友了。
以上便是《卑劣的街头》足以成为文艺创作必修案例的充分理由,它至少告诉观众一件事:把生平旧事改编成小说或剧本,选自己的可以,选别人的就要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