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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着玩 (1968)

豆瓣7.4分

主演:Ray Sager  Rodney Bedell  

导演:Herschell Gordon Lewis  又名:

豆瓣精彩点评:已收

剧情介绍

大家好,这里是没药花园。


江秋莲告刘暖曦(刘鑫)的生命权纠纷二审判决下来了,维持一审原判。本来我不想再写这个案子,但看到刘鑫又写了一篇小作文,继续对江歌和她妈妈泼脏水,并且信者众多,觉得还是有必要把整个案子替大家理清楚。


自从一年前我写完上一篇后,遭到了一些刘鑫支持者的攻击。那也就算了(在网上支持此案胜诉的人都曾被有组织的骚扰),关键是就连个别粉丝都说,对我太失望了,证据显示刘鑫没有锁门,陈世峰本来就要去杀江歌。


真的吗?刘鑫真的没锁门?陈世峰真的要杀江歌?


我承认上一篇有些不足,于是又花数月时间更仔细了解我或曾疏漏的信息。譬如请日语翻译,翻译了日本判决书全文,看刘鑫方整理的证据。还有人对我说,你只要听到刘鑫完整的报警录音就知道她被冤枉了,于是我找了日文翻译重新翻译录音,与网上刘鑫支持者的版本对比。不出所料,刘鑫支持者的译本在关键问题上存在漏翻、错翻。


譬如110问她门是锁着的吗,她明明回答“嗨”(日文“是的”的发音),刘鑫粉丝却把“是的,但是,姐姐……”,翻译成“进来了,但是,姐姐……”,而凤凰网记者当年参加庭审时的翻译和青岛中院翻译中都有这个“是的”,和我找的译者一致。她第一遍回答含糊不清,不可理解,刘鑫粉丝翻译成“一一一直打不开”(证明外面有人不想让她出去),但我的三个翻译均表示听不出“打不开”的日文,再看凤凰网和法庭上也跳过这句,没有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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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支离破碎、真里掺假的证据加上一遍又一遍重复的谎言,误导了不少人。

他们甚至说刘鑫败诉是本世纪最大的冤案,某某作家称刘鑫是24岁“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被恶魔江秋莲迫害。


幸运的是,在案发六年以后的今天,一些有底线的志愿者,公开了江歌遇害案的刑事诉讼记录(卷宗),当年赴日采访的记者写下了回忆,让我们得以有了更多的角度,去探寻案情真相。


让我们以卷宗为蓝本,一起来还原10个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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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中院判决书还原的案情:刘鑫和陈世峰于2016年4月相识相恋,6月同居,7月发生冲突时被陈世峰赶出家门。刘鑫去江歌家暂住一晚。刘鑫和陈世峰和好后,又搬回陈处。
8月26日凌晨,刘鑫和陈世峰再次爆发冲突,刘鑫提分手,被抢走手机。刘鑫逃出家门,用日语喊了救命,去中华料理店老板娘家住了一晚。
8月31日,当刘鑫去取手机时,陈世峰割腕威胁复合,并再次抢走刘鑫手机,刘鑫逃跑。

9月1日,江歌妈妈结束对女儿一周的探望,从日本回中国。当天刘鑫才告诉江歌她跟陈世峰的矛盾,并告诉她同事家不能长住。江歌说“住我家也行”。于是刘鑫和江歌一起送江歌妈妈去机场后,刘鑫去了江歌家住。


此后陈世峰多次联系刘鑫要求复合,并送生日礼物、月饼、枸杞、红烧鸡腿,还曾跟踪刘鑫。


11月2日周三下午,刘鑫固定的打工日,陈世峰趁刘鑫独自在家时上门按门铃,刘鑫向江歌求助,江歌赶回家驱赶陈世峰后,又赶回去参加见习活动。


陈世峰则一直尾随刘鑫到其打工餐厅,刘鑫躲在餐厅内害怕哭泣,为了让陈世峰死心,刘鑫拜托自己的同事小林假扮男友。


陈世峰见到小林后一言不发离开,前往研究室取刀。


21点20分左右,做好了各项杀人准备的陈世峰,离开了家,乘坐电车前往江歌和刘鑫居住的大内公寓。


23点03分,陈世峰到达大内公寓附近的明治大学附中门口,停留了35分钟。


23点37分,在询问刘鑫“你跟他(小林)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得到“这是我的隐私”这个答案后,直接前往大内公寓。


11月3日凌晨00:15左右,江歌等待刘鑫一个多小时后,与刘鑫一起从车站步行回到公寓楼下。约一分钟后,刘鑫在屋内报警。


警方赶到时,发现江歌在门外被严重刺伤,送医后不治身亡。


刘鑫一直声称她当晚没锁门,不知道外面的是谁,发生了什么。


2016年11月9日,案发7天后,在江母的一再恳求下,刘鑫终于回答了她关于案子的一些问题,但一直拒绝告诉江秋莲,“陈世峰”的名字。


江秋莲:那天发生的事情我也知道了,所以,你是知道谁杀了江歌的。

刘鑫:我个人觉得是前男友,但是这句话你自己看到就好了。

江秋莲:嗯,谢谢你能告诉我。那天晚上你俩是一起到家的,为什么你进门了,江歌在外面?

刘鑫:我打工时候来事儿了,裤子都染了一大片,一箭(见)三叔我就跟他(她)说了,所以一进楼外面那个门,我就急匆匆跑回家了,门是自动关的那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我真的没有想到。

江秋莲:那个门是从外面可以打开的。

刘鑫:三叔根本就没来得及进门。

江秋莲:就是关上了,不锁,也可以从外面打开的啊,那个门我去过,我知道可以打开的。你最初听到了什么?

刘鑫:她尖叫了一声,我当时刚脱了裤子,穿上就往外跑,们(门)推不开,我就直接报了警。那个猫眼被什么弄脏了看不出。

江秋莲:为什么会推不开门?

刘鑫:我一看看不出去,又报了警。

江秋莲:江歌第一声尖叫米(你)就推门了?

刘鑫:外面不知道什么在挡着。

刘鑫:嗯。

江秋莲:为什么会推不开?谁会把门挡住?你前男友是去找你的,他不会挡住门不让你出来吧?


此前江秋莲没有在网上提过刘鑫锁门。当她在微博写下怀疑凶手是女儿室友的前男友后,很多网友自然而然在评论区猜测门是不是锁了。这是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很容易想到的一个问题:陈世峰想杀刘鑫,江歌想回家躲刀,他们为什么没能进去呢?


江歌身高1米62,体重47公斤,而陈世峰身高1米8,学过武术,手上还有刀。就算江歌视死如归,觉得自己比门锁还厉害,要挡着门,陈世峰也可以轻轻松松拉开她,冲进去。陈世峰为何没进去?


最终,为了捍卫自己没锁门的谎言,刘鑫和支持者只能极尽全力“论证”另一件事:陈世峰本来就要杀江歌,所以他根本不想进去“没锁”的201。


他们的理论是,陈世峰爱刘鑫还来不及,哪舍得杀她?这案子就是江歌和陈世峰之间的事,陈世峰当晚故意放刘鑫回家,一看到后面的江歌就把她杀害了,杀了以后也没从江歌包里拿钥匙去开门杀刘鑫,这都证明他的目标就是江歌,而刘鑫不用负任何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


听着似乎有点道理?


刘鑫方要维护谎言的任务很艰巨,一方面要证明陈世峰有杀江歌的动机,另一方面还得强行解释与现场证据之间的矛盾。


首先就是动机,陈世峰为什么要杀江歌?


陈世峰在作案前做了一系列精心预谋:戴帽子、口罩、摘眼镜乔装打扮,从家出来多走两站再上车,用现金买纸票而不是刷地铁卡,杀人后怕溅血带上了换的衣服,换了一双红色球鞋……他做这些,都是为了杀人后不让警方根据监控、乘车信息追踪到他身上。


像这种不是精神病,大脑思路清晰的人作案,必然要有一个明确而强烈的动机。


为了给陈世峰找到杀害江歌的动机,刘鑫及其支持者在案发后一日没消停,持续给江歌泼脏水。


(本文字数20,000,比较长)


一、造谣江歌是同性恋


第一个出场的是情敌论。当年某教授因为不够了解案情,曾发微博称,陈世峰看到刘鑫称呼“三叔”,误以为两人是情人关系,所以要杀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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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教授当年已删文,但因为刘鑫方至今拿她当年发的微博当法宝,所以不得不再拿出来讨论,大家请留言区不要提名字。)


刘鑫的支持者为这个理论欢呼,但他们却似乎集体失忆,忘了一个关键人物:小林。


案发当天傍晚18:10,陈世峰跟踪刘鑫到她打工的拉面店前,要求和刘鑫谈复合。刘鑫再次拒绝,并找店里另一个店员小林假扮男友。他俩和店长三人一起出去,刘鑫指着身边小林说,“这是我喜欢的人”。陈世峰听后,一言不发,转头就走。随后,陈世峰研究室取刀、回家换衣服、换鞋,进行谋杀准备。


19点04分,陈世峰发来威胁短信:“如果你跟他(小林)好了,我会不顾一切。”


就连陈世峰在作案前的最后一条微信,也是停留在小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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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三叔这个称呼,刘鑫曾在日本笔录解释,“因为江歌是第三个进入宿舍的,又经常像叔叔一样很大量又很会照顾人,所以有了“三叔”的外号。”


她还称”江歌像姐姐一样把她当妹妹照顾”。这再次证实了江歌是一个乐于付出、心胸大度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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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陈世峰自己也在微信中称呼江歌为“三叔”。如果他认为三叔是爱人之间的昵称,他又怎么可能这么叫呢?


所以大家想想,陈世峰如果真要杀情敌,会杀谁?肯定是小林啊。


某教授只说陈世峰误会江歌是情敌而有杀意,而刘鑫倒好,她索性造谣江歌就是同性恋,就是陈世峰的情敌


2018年初,她发给江秋莲如下微信:


18:27

刘鑫:你看过我跟三叔的聊天记录吗?你知道你伤害的是三叔的什么人吗?三叔跟我表白你看见了吗?既然你这么想要真相,我慢慢给你解释解释。


18:58

刘鑫:我想保护我自己、保护三叔的隐私不被公布,为了让你情绪不再受收到刺激。开庭审理之前关于我跟三叔的感情,我一个字都不可以提。一旦公布就会被陈利用,律师跟我说,如果说出去半个字,被陈的辩护律师知道,陈世峰可能只能判10年了你知道吗?……一年里,我无数次的忍不住想要公布我跟三叔的真正关系,为了陈世峰重判,我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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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都能读明白刘鑫的意思:江歌和她是情人关系,如果这官司搞成三角恋,陈世峰就可以轻判。


当然刘鑫的目的不只是刺激江秋莲,她还要误导舆论。所以她主动把这些聊天记录公开在微博上。这条微博又掀起舆论浪潮,江歌是同性恋的谣言闹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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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同盟的造谣微博)


去日本采访本案的王记者看不下去了,第二天在网上驳斥道:“江歌不是同性恋,尽管我对同性恋没有偏见,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那些说江歌是同性恋的,可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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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赴日采访的李记者也发微博说:“我在监狱里采访过陈世峰4次,他没说过受害者江歌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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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刘鑫知道情敌论已经彻底破产,她在2022年对媒体圆谎称:“我只是想说我们关系很铁,很亲近……她(江歌妈妈)想偏激了。”(又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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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刘鑫还对记者解释,她在逢年过节时给江歌妈妈发“阖家团圆”、“家庭旺”的短信,只是想“借着过年这个节日,给她发一条信息,希望她真的快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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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她又会如何解释其他那些刺激江歌妈妈的短信和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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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刘鑫如何用一个谎去圆另一个谎,相信大家对她的诚实度有基本判断了。


二、造谣江歌敲诈10万日元


在2017年日本开庭时,刘鑫方还利用陈世峰未被法院采信的谎言,大肆炒作第二条抹黑江歌的谣言:敲诈论。而在2022年生命权纠纷一审宣判后,当年被大家唾弃的谎言卷土重来,忽悠了一批新网友。


2022年2月22日,王志安发文: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二审开庭后,微博上一些营销号又开始裁剪各种谣言大肆炒作。比如说2016年10月14号,江歌找陈世峰说刘鑫怀孕了,并向他索要十万日元。这是欺负江歌不能爬起来自证清白呢。不过好在还有我们这些当年深入调查此案,并全程旁听了庭审的媒体人。”


他写了一篇长文,题为《江歌找陈世峰要10万日元根本就是诬陷》。


“江歌案各方面都有研究意义,包括贯穿于各个时期的信息污染。江歌案的许多资料我还都有保留,今天翻出来恢复了一下记忆,我来说一说这十万日元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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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当年的采访笔记,陈世峰总共做出四次陈述,前三次完全没有提到10万日元,且都说自己当晚就是去找刘鑫的


但在开庭前,陈世峰和律师有权阅览检方的卷宗。读到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他对刘鑫的谋杀动机,陈世峰在第一次庭前会议、检方和辩方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以后,突然改变说辞,称自己那晚不是去找刘鑫,而是找江歌谈心。


他撒谎的原因可以理解。他如果再如实说自己当晚是去找自己有杀意的刘鑫,虽然最后杀的人是江歌,但还是构成预谋杀人。故意杀人中预谋杀人的量刑是最高的。而且这意味着如果他有机会,会继续杀刘鑫,主观恶意就更大了。但因为检方没有发现他有杀江歌的动机,他说去找江歌,最多是激情杀人。


陈世峰还在这最后一次陈述书中,编造了一个江歌诈骗的故事,抹黑江歌。(如果真有其事,怎么可能现在才说?)


在法庭上抹黑受害人,是陪审制度中被告方常用的丑陋手段,其目的是减弱素人陪审员们对无辜死者的同情和对凶手的愤怒,赢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当然,10万日元并不多(6000人民币),陈世峰自己也不觉得有人会认为这构成预谋杀人的动机。他在法庭上强调,他和江歌关系友好,想让江歌说和他跟刘鑫。他甚至给江歌带了威士忌(检方认为他是为了喝酒壮胆),觉得半夜三更到了那里,江歌会给他开门,与他一起喝酒谈心。


他还说,当他到那里时,刘鑫从门内递给江歌一把刀,把江歌推出门外,是江歌先攻击了他,他在抢刀时不小心杀害江歌。


陈的辩护律师以此做过失杀人的辩护。他这番说辞就是一派胡言,不符合“他回办公室拿刀,以及江歌有多处防御伤,他没有”等等的证据,就是要攀咬受害者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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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0万日元这个说法,陈世峰拿不出任何证据,在法庭上被检方驳斥得体无完肤,最后陪审员和法官都没相信。


陈世峰其实也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据王志安笔记,陈世峰撒谎被抓包时,在庭上被迫承认:“我就是漏洞百出也会说谎的。”


他大概也没想到,这个在日本庭审时没起丁点作用的拙劣谎言,会被刘鑫第一时间“引进回国”炒作,当成攻击江歌母女的凶器。


2017年12月16日,刘鑫同盟“特别调查员”发布一篇《亲爱的妈妈:我的冤魂喊您出来作证》,导语是:江歌有没有谈过恋爱?是否曾经讹诈过陈世峰1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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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据微博网友爆料,特别调查员和刘鑫疑似因打赏闹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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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篇文章,特别调查员被投诉封号,刘鑫之后的作为也无法让他满意,特调最终开撕刘鑫,公布了刘鑫发给他的聊天记录,让我们得以见到刘鑫是如何指导他写那两篇文章的。


刘鑫:我恳求你发文章。分析一下这10万元……不管是不是真的、分析江母为什么不说话了?难道是她教着江歌去敲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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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还要求“特别调查员”揭露江歌的情感伤疤。她声称江歌因为“性格太压抑”、“太沉闷”,被一个男生抛弃。因此有了文章中的“江歌有没有谈过恋爱”。


这和案件争论焦点根本无关,她为何非要暴露江歌隐私?难道是嫉妒全网网友歌颂江歌的品格,想证明江歌也有不如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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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表示自己用的都是迪奥等高档牌子,江歌用的只是药妆店的平价货。


但不知道这位富家女为何自从被江秋莲起诉后一直哭穷,连赔偿金都需要网友集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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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公布后,刘鑫不得不在微博上承认“是我本人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并称赞两篇文章“客观真实,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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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根本不明白,江歌用什么护肤品和有没有谈过恋爱就算属实又如何?不影响大众对这个案子的评判啊。


且不论江歌是不是救命恩人,一个人对自己去世的好友做出这种行为,道德水平可见一斑。


以免有些大脑光滑的人真信了敲诈论,我再补充一些信息,告诉你们为什么它假得离谱。


首先,陈世峰“穷得叮当响”,刘鑫也说他总会为经济发愁。

"(出自《致命邂逅》,澎湃新闻截图)


"(刘鑫2016年11月笔录翻译)


陈世峰和刘鑫在分手期后,9月1日向刘鑫表示自己几天没吃饭了,向刘鑫借走了一万日圆(600人民币)。


而10月10日,刘鑫又向江歌借走了一万日圆。


"(出自报道《致命邂逅》)


日本随处可见的便利店、银行都可以取款,他为什么带江歌回家拿钱?连一万日圆(600人民币)饭钱都靠借的陈世峰,怎么会在家里随随便便放10万日元(6000人民币)现金?怎么可能不发消息向刘鑫求证一下,让完全不熟的人把钱带走?


其次,对于陈世峰这种经济条件和偏激性格来说,诈骗他10万日元,他怎么可能善罢甘休?他在微信上和刘鑫保持密切联系,五天后还给她送鸡腿吃,竟然没问起打胎的事?


陈世峰声称案发当天才知道刘鑫没怀孕,自己受骗了,但案发当天陈世峰发给刘鑫的微信中,哪怕埋怨自己对刘鑫多好的时候,也只提到了“让刘鑫留下钥匙”等,只字没提自己送给她10万日元。


他还威胁刘鑫,如果不和他和好,就散播不雅照。那他为啥不威胁散播她为他打胎的事或她和江歌骗钱的事,不是更丑闻?


"(刘鑫2016年11月22日笔录,承认自己害怕此事闹大的原因)


陈世峰也拿不出江歌在14号联系他的通信记录,只能说江歌是直接去研究室找到他,但江歌过去需要坐一个小时的车,怎么可能不提前联系?陈世峰后来在法庭上又改口说是14号左右。12日陈世峰送刘鑫生日礼物;13日刘鑫过生日,发了朋友圈,这都是明确的记忆点,陈世峰居然想不起来江歌是哪一天,或者是14号的早、中、晚,拿走了他10万日元。


他不敢说明确的日子、时间,无非是怕检方手上有江歌那天的行程,可以瞬间证伪他的话。


撇开江歌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正派人品不谈,智商正常的人也不可能蠢到这么“诈骗”。陈世峰虽然和刘鑫“分手”了,但两人联系密切,有过多次见面,有时缓和,有时吵架,这种状态下最容易分分钟说破。


江秋莲曾在某篇文章下面的留言中回应:“我江歌的人品绝不可能问陈世峰要钱。刘暖曦还从江歌手里借钱呢!日本警察成立40人的专案组,并且把江歌的手机、刘暖曦陈世峰的手机全部取证,当然没有江歌要陈世峰十万日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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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拿不出转账记录、取款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没有目击证人,这谎言既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日本法庭根本没有采信,因此检察官才会在结案陈词中说:本案量刑不用考虑“被害人有过错”。


"(结案陈词部分)


日本判决书上才会称江歌为“完全没有任何理由受侵害的受害人”。


如果江歌自身存在过错,裁判官也不可能在日本宽松的法律中完全满足检方的求刑,重判陈世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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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承认自己指使同盟扩散“江歌诈骗论”后,激起了大众愤怒。


一年后,2018年2月,在和同盟冷眼的对谈中,刘鑫承认“那十万日元一看就是谎言”,“明显就是污蔑”,自己只是不满江秋莲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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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2022年,她却接受媒体采访,再次拿起自己都看不上的拙劣谎言污蔑江歌,以此“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她的话还有可信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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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吓唬论


某教授还说,陈世峰想要杀江歌是认为这样可以吓住刘鑫,“他若不被抓捕,刘一定屈从他,与他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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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也不能理解。


试问下,在法治社会中,有哪个女生会因为前男友杀了自己一个朋友所以和他重归于好的?刘鑫本就因为害怕陈世峰再施暴而分手、躲避,若知道他杀了人,还不赶紧报警、逃回国?陈世峰也应该想到,就算刘鑫缺乏安全感,需要依靠,也会去找现任“男友”小林,而不是重回他的怀抱。而且江歌被害后刘鑫必然要长时间和日本警察打交道(事实如此),陈世峰哪还有机会骚扰?


陈世峰到底要不要让刘鑫知道是自己干的呢?不让知道,那起不了恐吓作用,杀人目的何在?如果让刘鑫知道,岂不是把自己的致命把柄交到了刘鑫手上。和杀人命案比,什么不雅照都是小儿科,以后还不知道是谁威胁谁呢。


四、恐怖前任


还有的刘鑫支持者说,陈世峰是因为恨江歌干涉感情,所以要杀江歌。但无论是陈江之间的记录,还是陈刘之间的聊天记录,有哪句体现陈恨江歌了吗?都没有,只有刘鑫的说辞。陈世峰那么了解刘鑫,又怎么会不明白,江歌只是她的一个工具人罢了。


8月31日,陈世峰抢走刘鑫手机,用电话卡登陆刘鑫微信后,给多个刘鑫微信好友发微信询问,寻找躲避的刘鑫。其中一条发到了江歌那。


9月1日,陈世锋用刘鑫的微信:“刘鑫在哪里?”

江歌:“你是谁?”

陈世锋:“我是刘鑫男朋友”。


由此可见,至少在那时,江歌和陈世峰没加好友,可能都互相不知道对方名字。陈世峰在法庭上说案发前只见过江歌四次,实际上可能更少。


如果在这个案子里刘鑫对陈世峰爱得死去活来,江歌非要拆散他们,还把小林介绍给了刘鑫,那或许陈世峰会恨她。但事实上,陈世峰知道坚决要分手的是刘鑫,让陈世峰对复合绝望的小林也是刘鑫自己找的,看不出陈世峰恨江歌干嘛?


最重要的一点是,陈世峰是典型的跟踪狂,这类人的伤害目标都是自己跟踪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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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说的对,陈世峰是典型的恐怖前任,也是跟踪狂的一种。他们会在分手后持续骚扰前女友求复合,一旦确认彻底复合无望或者对方开始新生活(如有了新男友)时,就会恼羞成怒,报复杀害前女友。


陈世峰在案发前的一系列行为,完美符合我以前总结的这类人的特点。我在拉姆案的视频(可在我们的视频号中观看)中也提到过这类人。


一,这类人外在自恋,内在自卑,不能承受被拒绝。


"(出自《致命邂逅》,澎湃新闻截图)


二,这类人在作案前就显示出极强的控制欲和暴力倾向。


陈世峰的前女友蔡艺曾在网上回忆一段经历,她和陈世峰闹分手时期,在校园内遭到他的殴打,不得不“狂喊救命”逃回宿舍。因此对于陈世峰杀人,她表示:“我怎么一点也不惊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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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刘鑫这儿,情况也一样。2016年8月26日凌晨,刘鑫跑出陈世锋家门的时候用日语大喊“救命”,邻居因此报警。


刘鑫曾说过:我只拿着包就走了。跑下楼梯,陈世峰追上来,我喊:“救命!”陈世峰抢走我的手机,拿到手机后就回家了。他以为拿走我的电话我就会回去,但我想如果回去,他还会对我施暴,就打车去了店长家。


"(刘鑫证词,凤凰网版)


在经历了一次被前女友甩后,当再次被女友提分手,陈世峰的自卑心理更加发作,自尊更受打击,也变得更为愤怒和激烈。


三,这类人分手后会用各种手段求复合,常见的是威胁自杀。


说来也奇怪,我写过好多这种杀前女友的案子里凶手事先都有割腕威胁的行为,有个上海的案子凶手因为见不到前女友,还在朋友圈直播割腕。拉姆的前夫曾威胁如果不复婚,他要带着孩子一起跳河自尽。


据生命权纠纷一案判决书,陈世峰多次对刘鑫表达“分手的话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2016年8月31日,陈世锋拿菜刀割腕威胁。第二天,刘鑫发给江歌:“他昨天拿着刀要割腕威胁我,要我留下来,我都被他吓的真是要疯了,我现在想想都要窒息了,我现在只要离开阿姨的店我就害怕,我好怕他突然出现拿着刀与我同归于尽,我从来没有这么绝望过”。可见当时她就担心陈世峰会拿刀和她同归于尽。


四,这类人会拿丑闻等把柄威胁求复合。


陈世峰用散播刘鑫的不雅照威胁。许多案子里凶手作案前也有用裸照、视频、杀宠物等威胁。


五,案发前这类人的愤怒和挫感感达到高点。


陈世峰在跟踪案发下午和晚上给刘鑫发送大量微信骚扰求和,在刘鑫介绍其假男友小林“是我喜欢的人”后,陈世峰的愤怒达到极点,立刻回去做杀人准备。


六,他们杀害受害人时通常用埋伏、偷袭或者哄骗(归还礼物、正式谈分手等让受害人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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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就讲了这样一个跟踪狂,虽然有钱有势不缺女人,但当女友害怕他、执意分手后,他雇凶捅死前女友。陈世峰付不起买凶钱,只好乔装打扮、亲自上阵。


从那么多相似案例来看,陈世峰是典型的“得不到你,就毁掉你”的心理。为什么要杀人?是真的爱那个女人到极致吗?不是。


深层分析下:这种人表面的自恋自大和内在的自卑之间有很大的落差。当他们被女性“抛弃”、“拒绝”后,他们虚幻的魅力和价值被否定了,极力隐藏的自卑键就被触动,自我形象无法自洽,特别想到另一个男性会取代他们的价值,他们的自尊格外受损,外在表现为暴怒和沮丧。


因此,他们痛恨并想报复的,是那个“否定”、“抛弃”、“背叛”他们的女人。


在作案当天,陈世峰的微信聊天也话里藏刀。(当然他不可能直接说我要伤害你,那刘鑫拿着这条短信就可以直冲警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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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现在说,江歌和陈世峰之间矛盾激烈,而她和陈世峰关系缓和,“一般男女朋友分手,都很难有如此的对话”,自己完全不担心陈世峰伤害自己。

但案发后她可不是这么说的哦。


在2016年12月7日笔录中,她对日本警方提到:“我害怕一个人回家”;“我害怕陈世峰在某处伏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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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天傍晚,她主动发给江歌:“三叔,我好害怕。”晚上要求江歌在车站等她时,又发来“我挺害怕的”(但她没告诉江歌不雅照、小林等事)。

反倒是江歌对危险浑然不知,一点也不显得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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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据证明陈世峰在埋伏刘鑫


刘鑫支持者可能会说,到底是什么动机只有他知道,反正现场证据显示陈世峰是去杀江歌的,


那么现场证据到底如何显示呢?


几乎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陈世峰的目标就是刘鑫。


一,陈世峰在刘鑫而非江歌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埋伏35分钟。


陈世峰晚上到达东中野车站是10:57分,但他到达江家是11:40分,这条路只需要8分钟。那么多时间他去做什么了?


他在距离刘鑫家200米处的明治大学附中门口等待了35分钟,而这是刘鑫平常下东中野地铁站后走回家的必经之路。


江歌晚上打工的地方是在中野,平时从另一个方向步行回家因此,显而易见,陈世峰当晚是在埋伏刘鑫,而不是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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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陈世峰去公寓埋伏的时间是掐着刘鑫打工回家的时间,而不是江歌回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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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检察官结案陈词)


三,陈世峰下定决心前给刘鑫发了一条关键消息。


11:37他给刘鑫发出了最后一条消息:“你跟他(小林)进展到什么程度了?”刘鑫回答:“这是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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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没有再回任何消息,而是离开了之前的埋伏点,三分钟后,11:40他的身影出现在大内公寓。


如果说之前他埋伏在必经之路上,还有可能想拦住刘鑫,在户外没人的地方和她进行最后谈判(谈判不成杀人),那么他前往大内公寓埋伏,则显示他读了刘鑫的回答后,知道不需要谈了,杀意已决。(大内公寓内都是住户,走廊谈判会惊扰住户。)


他或许想到刘鑫为了躲避他,也有从中野下车回家的可能性(哪怕可能性不高),跑到家门口埋伏,可以说万无一失了。


由此可见陈世峰作案时的重要举动都与刘鑫的态度息息相关。


六、挂好的伞证明陈世峰目标是刘鑫


我们再看看证据:


江歌和刘鑫的伞挂在门外左侧水表上,江歌右手拿的馄饨和包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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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江歌是在家门口,左手都挂好了伞,正要进家门时,突然遭到袭击。


某教授以及刘鑫支持者问,如果陈世峰的目标是刘鑫,他怎么会放刘鑫溜进去了?怎么不跳出来杀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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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在接受采访时也说,陈世峰在埋伏的走廊上就可以看见她们回家,各自穿什么衣服,若要杀她怎么可能放她走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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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有点可笑:陈世峰要真这么做,不是自寻死路吗?


当他发现两人一起回家后,就不可能在刘鑫前面跳出来,或者在刘鑫和江歌之间跳出来杀刘鑫,因为这样一来,走在后面的江歌必然会撞见他杀人!


在楼梯这种开放的空间,他没法控制两个人,后面的人一看不对必然往楼下跑,呼救,引来邻居、警察,他很快会被抓。而他乔装打扮、隐藏行程、做了那么多准备工作,不就是为了不被抓吗?


我们再看看陈世峰为什么要埋伏在楼梯那。


陈世峰本来的计划应当是守着刘鑫一个人回家时,在二楼楼梯转角处伏击刺杀她,然后拿了她的包和手机逃跑,假装抢劫杀人。那会江歌本应该在家睡觉了,不会知道外面发生什么。警察事后没有刘鑫的手机,不知道当天陈刘之间具体的矛盾,很难确定杀人动机。


但他没想到,居然凌晨了江歌还在等刘鑫,这两人是一起回家的!


(刘鑫提出,陈世峰埋伏期间先按过门铃,知道江歌没回家,所以在埋伏江歌。这不可能。陈世峰下午已经按过门铃暴露自己,当晚不管要杀谁,都不可能再去按门铃打草惊蛇。万一按了门铃,江歌在家呢?江歌不仅不会开门,还可能会报警,发消息提醒刘鑫,他的埋伏不就泡汤了吗?)


陈世峰看到两人一起回来,必须立刻改变策略。如果是江歌在前面,刘鑫远远落在后面也“好办”。他等江歌经过后,从背后跳出来杀死刘鑫就跑,江歌可能没看见后面发生了什么。但现在是刘鑫在前面,陈世峰没有其他办法了。


他只能计划在后面那个人进屋那一刻跳出来,试图一起挤进去,在封闭空间控制两个人的自由,达到目的。


这种尾随入室作案十分常见,而罪犯必须等被害人刚好开门那一刹那冲出来,晚了、早了都不行。


"(示意图来自韩国一个案子,罪犯晚了一秒,没能进去)


这种推测最符合现场证据。


大家想想,刘鑫一直坚称她因为来例假,在前面跑进屋了,江歌远远落在后面。如果这是真的,而陈世峰要杀的目标是江歌,这不是绝佳机会吗?他只要在楼梯口拦住、杀害落单的江歌,自己从楼梯顺路跑掉就行了。那样刘鑫先进了屋,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如果他的目标是杀江歌,他必须确保江歌不会溜进家门。那样,他绝对不能放江歌走过8米长的走廊。就算楼梯口没拦住,也应该追着江歌过长廊,江歌被人追杀,不可能从容挂伞(特别她是那把折叠伞,挂起来比较麻烦)。


"(走廊尽头是案发的201)


陈世峰当天提前20分钟守在那里,他知道刘鑫到家时间,可以听到和看见楼下谁进铁门了,这三点决定了,他不可能错过猎物。他放江歌和刘鑫走过这么长的走廊,甚至给她们时间挂好伞、拿出钥匙打开门,必然是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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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的就是等她们拿出钥匙打开门锁后才冲上前,把两个女生都推进屋里,在室内实施杀人。


(但进去了,两人是有生存机会的,毕竟二打一,而且刘鑫若先假意答应复合,承认小林是假的,或可以暂时消除杀意。)


可他还是“失算”了。正因为这走廊又长又窄,他冲过去时,惊动了正要进屋的江歌。


目前看比较可能的情况是,陈世峰冲出来时,刘鑫刚进门,而江歌挂好伞,正要进去。江歌看到身后突然蹿出陈世峰,惊叫一声,立刻被陈世峰捂住嘴。站在玄关的刘鑫也自称听到了这一声喊叫(不是后面的悲鸣声)。


陈世峰左手捂住江歌嘴,右手拉住门把手,想推江歌一起进门,由于楼道很窄,门要开大,门口的两个人都必须后退。在混乱挣扎之中,打开的门又被撞上(也可能是刘鑫在里面拉门)。


"(当时日本媒体采访了隔壁楼邻居)


门后的刘鑫意识到危险,迅速锁门,外面的两个人都进不去了。


从善意揣测,刘鑫当时或许觉得陈世峰是针对她的,把江歌留外面没事,因为下午也是她躲在门内,让江歌独自在门外对付陈世峰。


有人或许会问,陈世峰看到刘江一起回来,为何不放弃动手,改天行动?


是的,他可以选择其他时间行动。但偏执和冲动正是这类人的致命弱点,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钻牛角尖,因为分手就想杀前任了。


由于刘鑫一直拒绝和他复合,还用小林刺激他,他当天的挫折感和愤怒愈演愈烈,已经做好了全副武装的准备工作,加上凌晨喝了酒,正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七、门铃和敲门声


门被刘鑫锁上后,陈世峰计划落空,这让他极为恼怒,左手继续捂江歌嘴,右手猛力转门把手,砸门。


刘鑫一边拨打110,一边对门外用中文喊:“把门锁了,不要闹了!”


电话接通,刘鑫在里面报警,陈世峰或江歌在门外用胳膊肘按门铃。


在刘鑫完整的报警录音中,录下了7次、连续不断、持续50秒的门铃声。


凌晨0点16分05秒、09秒、29秒、32秒、37秒、42秒、52秒,报警录音里7次出现门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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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刘鑫坚持说,门铃声、惨叫声、敲门声统统都没听到。她第一次推开门一条缝,被弹回来。第二次再也推不开门了(把门在里面被锁,说成是外面被挡)。她以为是江歌在门外和自己闹着玩,或者有啥日本变态,就报警了。


她当年还在《局面》采访时说:“如果知道是陈世峰,我拼死也会出去的。”


但事实上,1,刘鑫在第二通报警电话中向110,承认自己听到了门铃声。当110问她是否还有门铃声时,她回答:“最开始有(第一通电话时),但现在安静了。”


2,而刘鑫在2016年12月7日的笔录中,也承认最开始听到“用力敲打门的声音”,“互相推搡的声音”,“我想……陈世峰又来到门外,袭击了江歌”,从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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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庭审时陈世峰也质疑刘鑫的改口:“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刘在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诉书上明明清楚写道,她听到门外,门把手转,使劲敲门。那是刚经过不久的事,一定是最真实的。后又说门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人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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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刘鑫后来绝对不能承认敲门声和门铃声了?


因为她一直都声称,是外面的人/遗体堵着门,不让她打开。最初是说江歌为了保护她从外面锁门(这已被证明不存在);她的支持者还说,江歌一开始就被刺死了,遗体挡着门,所以刘鑫推不开门,才拿起手机报警。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陈世峰真的已经杀江歌了,如果陈世峰真的目标是江歌,转门把手、敲门声、特别在她报警以后还有的门铃声,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里面没锁门,这门把手是一转就开的,外面的人又何需敲门和按门铃让里面的人开门?


刘鑫一看怎么都解释不了,只能当鸵鸟:我没听到,我不记得了。(你没听到,可报警录音录下门铃声啦。)


而刘鑫支持者对此进行各种强行解释。


譬如1,门铃声是203邻居按的(203邻居没有。)


2,门铃声是陈世峰与江歌搏斗时不小心蹭到了,因为刘鑫说报警前门上有摩擦声嘛。但他们把门上的猫眼错认为门铃。实际门铃装在侧墙上,外面有硬保护壳。


而且按照刘鑫的版本,不是说报警前遗体就挡住门、推不开了吗?那报警后,怎么还会有人在搏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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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有人说门铃声是陈世峰在擦指纹碰到了,因为没有证据显示警察提取到了指纹。


有网友买了门铃实物做过实验,不用力擦门铃的话并不会响;更重要的是,陈世峰在50秒内擦7次门铃,是在门铃上雕花吗?


而且,203邻居说,她听见悲鸣声后开门,看见陈世峰蹲在遗体边,两人对视了几秒,她关上门后,立刻听到陈世峰跑了(判决书里也提到了这个)。这说明陈世峰杀完人后发现自己被发现,仓皇逃跑,根本没时间擦指纹,毕竟他连自己的酒瓶和伞都没时间去拿。


最后,如果真的门铃上没有指纹也可以解释——陈世峰或江歌当时是用胳膊肘按门铃的,把下午陈世峰按的指纹也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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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没药花园根据大体的尺寸比例制作)


陈世峰也曾在法庭上说是江歌用胳膊肘按门铃想进去。我认为他在胳膊肘这种不涉及定罪的细节上没必要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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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转门把手、敲门声、门铃声全都表明外面有人想进屋子,这意味着1,门被锁了,他们才进不去;2,陈世峰的目标是屋子里的人。这也是刘鑫后期必须改口,否认自己听到门铃和敲门声的原因。


八、悲鸣声佐证的时间线


而刘鑫报警录音里在1分37秒才出现的江歌的悲鸣声,更证明陈世峰没有立刻杀江歌。法院对这声惨叫做1.5秒“哔”的一声消音。


陈世峰至少是在刘鑫报警1分37秒后,才给了江歌致命伤。(法医出庭作证,遭到致命伤后江歌不能发出悲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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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悲鸣声过后,刘鑫在报警录音的1分48秒,高声惊呼:“快啊,姐姐危险!”;2分28秒:“姐姐倒下了,快来!”这符合现实情况,江歌受到的致命伤很严重,会瞬间失去意识倒地。


如果陈世峰的目标是江歌,他是偷袭,体力又占上风,且有刀,完全可以在楼梯口瞬间刺杀江歌并逃离现场(根据以往案例,这种作案时间十几秒就够了)。


而刘鑫的支持者也是这么推理的:陈世峰在刘鑫报警前(到达家门口30秒内)已经杀害江歌了。


而报警以后1分37秒江歌还在惨叫,2分28秒前才倒地,证明:


1,陈世峰并不像刘鑫方说的,一看见当晚的“目标”就杀害。


2,江歌并不像刘鑫方所说,在报警前就遇害、遗体挡住了门,导致刘鑫打不开。


那么,为何在刘鑫拿起电话报警后,先传来长时间门铃声(没有喊叫),直到1分37秒后才传来江歌的惨叫呢?


这个时间线说明,陈世峰发现门把手拧不开后,一直挟持江歌,捂住她的嘴,敲门、按压门铃,希望刘鑫能开门。


所以,大家知道为什么刘鑫非要认领这声悲鸣声了吧?


由于“陈世峰的目标是江歌”这个谎言和证据矛盾,刘鑫不得不坚持说这声“像绞杀猫”的悲鸣声是她的,说是她日语不好,一时着急发出的叫声。


她甚至在生命权纠纷二审第一次开庭时,故意叫了一声,让在场者比对。可在场的人都傻眼了,他们都没听过没消音的叫声,怎么比对?(真是戏精本精了。)


这声惨叫当然是江歌的,有基本常识和智力的人都可以想明白。但我还是再说下常识。


首先,其他证人描述它不是普通叫声:隔壁邻居描述“像绞杀猫”的叫声,而另一个隔壁楼邻居都听见了并称“不是正常的叫喊声”,立刻想打电话报警。


不知道大家听过绞杀猫的声音吗?非常凄厉可怕。刘鑫一着急能叫出绞杀猫的声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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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2016年12月7日刘鑫在警局做的笔录中,刘鑫自己也提到,“大概1分37秒的时候,从我身后有女性的悲鸣声,我猜测这个悲鸣声是江歌的。”(注意,她说了是她身后)


案子刚发生时她确认这不是她自己的声音,怎么过了五年,反而言之凿凿这是她叫的呢?


"(2016年12月7日笔录)


第三,无论检方在庭审时的问话还是警方制作的表格,都认定这不是刘鑫的悲鸣。


报警录音制表总共三栏,有报警人、110的声音、其他声音。而警方将悲鸣声和门铃声一起,放在“其他声音”一栏。这个制表当年得到刘鑫签章认可。


而刘鑫没开免提,能接收到的“其他声音”里的女声惨叫,只能是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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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法庭对受害人的惨叫消音是依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89条之三。如果明示被害人的特定事项有可能使被害人亲属产生畏惧或者困惑的,法院可用裁定在公开法庭上不明示被害人的特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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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被害人的惨叫消音和对留存大量血迹的案发现场,进行黑白处理是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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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报警人的叫声消音的依据是什么?


九、江歌伤口证明陈世峰一直在“挟持人质”


法医证词中提到的伤口有这些特点:

1,总共遭到11次至12次刀的攻击。

2,伸手抵御了5-6次,衣领被刺破。

3,除了抵御伤外,所有伤口集中在颈部,来自脖子前方、后脖和左侧。

"(绿色为致命伤)


4,致命伤是6号伤口,从颈部右侧刺入,深度大约6.5到8厘米,一直刺到颈部左侧,损伤气管以及左颈总动脉。(凶器是刀刃长9.3厘米的水果刀)

5,法医推测致命伤会导致“动脉破损严重,应该会大出血。脑供血不足,应该有很大概率会失去意识”,而“失去意识后身体会随之倒下”。


6,因为致命伤切开了气管,被害人不再能发出悲鸣声。(所以是先发出了报警电话1分37秒处的悲鸣声,然后才遭到致命伤。)


以上来自法医的证词。


因为江歌受到的伤全在颈部,且刺了十一二刀,刘鑫方据此认为陈世峰对江歌的恨意极大,由此认为陈世峰的目标是江歌。


我不这么认为。证据显示恰恰相反。


当陈世峰动手伤害手边的人质时,肯定是冲着灭口去了,不然重伤被救活,就多一个人指认他,他的麻烦更大。而他只攻击颈部并不代表什么恨意,只不过是因为他和江歌当时的站位,攻击颈部最方便。


在陈世峰刚摸上来捂住江歌嘴的时候,江歌叫了一声,但在刘鑫开始报警后的1:37前,大约有近2分钟,江歌都没有再发出叫声、呼救。且在1分37秒后,江歌也没有再发出叫声。


这是为什么呢?


显而易见,陈世峰怕江歌在走廊上呼救惊动邻居,全程都捂住她嘴,控制她反抗。江歌还曾把双手伸到后面抓挠陈世峰的脸,留下抓痕。要这么长时间捂嘴加控制一个拼命反抗的人是很费力的,陈世峰这么做,说明他开始真的不想杀江歌,只是希望刘鑫开门。


但当他们按门铃那么多次,刘鑫还是没开门,陈世峰失去了耐心。而且他听到了刘鑫在报警,恼羞成怒,右手从口袋里取出刀刺向一直在奋力反抗的江歌。


撕票的另一个心理可能是,他知道刘鑫已报警,警察一定会调查此事,作为一个留学生哪怕私闯民宅的罪名他也面临前途尽毁。杀了直接和自己搏斗过的江歌,至少可以少个人指认自己。刘鑫虽然在门后清楚自己是谁,但毕竟隔着猫眼,而他(帽子、口罩、摘眼镜)全副武装,也没发出声音,可以咬定刘鑫认错了。


因为陈世峰一直站在江歌身后,保持挟持人质的姿势,他最方便的是从正面攻击,而江歌冬天穿了大衣,颈部就成了脆弱的攻击点。


江歌伸手向前阻挡,双手多处被刺伤,衣领被刺破。陈世峰还把刀刺向江歌的后脖,江歌双手伸到后面阻挡,手背也留下防御伤。


陈世峰找不到合适的角度也不好控制反抗的江歌,松开了捂嘴的那只手,于是在报警的1分37秒时,颈部已受伤的江歌终于得以发出一声像猫被绞杀的惊恐惨叫。


几乎松手同时,陈世峰又刺了几刀,虽然没有致命,但江歌无法再出声。接着陈世峰从她的颈部右侧深深插入,给了6号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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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几秒后失去意识,摔倒在地。因为门廊太窄,她的身体一半是倚着墙的。


大家想下,陈世峰是右撇子,如果两人是面对面的,他要从侧面刺入脖子肯定是从江歌的左侧插入。但现在是从右侧刺入,说明他那时依然站在她的身后。这显示出他们始终是一个挟持人质的站位,当绑匪撕票时常常是这么入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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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的伤口并不能体现陈世峰预谋的目标是江歌,相反显示陈世峰当晚直到刺杀前那一刻,都只是把江歌当成人质。


十、陈世峰为何没有继续杀刘鑫


某教授说,陈世峰杀完江歌后没继续在包里找钥匙进入杀刘鑫就走了,便可以证明他一开始就想杀江歌。这也不合理。陈世峰不找钥匙开门很好理解。


一,他未必能够想到,江歌包里还有第二把钥匙。但他很容易想到,刘鑫既然都锁门了,自然也会挂上门链,就算有钥匙也进不去。


"(201室大门真实照片)


刘鑫在下午陈世峰上门时,也是第一时间上门链。

"(nhk是上门推销的电视台)


二,关键时间不够了!刘鑫已经报警,且203的住户也开门看见他了,陈世峰担心被抓,必须尽快离开现场。


听到江歌的悲鸣声后,201隔壁的隔壁203住户打开门张望,看到陈世峰蹲在江歌旁边。而日本判决书提到:“住在e公寓203号室的人的证词为:与被告目光交汇后就关上了房门,刚关上房门就听到有人离开的脚步声。”


陈世峰杀完人后弄碎的刀鞘碎片掉在了2楼往3楼的台阶上,但他放在3楼平台上的伞和酒瓶并没被取走。可见陈世峰逃跑时记得自己的东西在上面,他往三楼跑了两步想去取东西,但最终太过仓皇紧张,不想因为一上一下去取东西而耽误时间,直接掉头往一楼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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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两国判决书


2022年青岛中院判决书写道:“陈世峰在日本国刑事诉讼中索要堕胎费的陈述,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而且在案无证据证明陈世峰行凶对象为江歌。二审中刘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主张成立,法院不予认定。一审判决认定陈世峰蓄谋的行凶对象为刘鑫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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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日本法院的判决书上,同样写道:“可以认定为被告(陈世峰)是怀有要杀害前女友的想法而去被害人公寓的再者,被告在事情没有像事先计划得那样进展的时候,并没有离开现场,而是在那里杀害了没有任何理由受到伤害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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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日本法院还是中国法院,在阅览了完整卷宗后,得出了一样的结论。


案情并不复杂。


因为江歌等了一个多小时陪刘鑫一起回家,陈世峰才没有找到好时机下手,才让刘鑫有机会先行进屋。陈世峰本想趁江歌进屋时一起进去作案,但他迟了一步,门还是被里面的人锁住。他捂嘴挟持江歌,猛按门铃,因为刘鑫没开门,还打电话报警抓他,让他暴怒的情绪彻底失控,对“人质”撕票后逃跑。


尽管事实如此简单、明确,这么多年来刘鑫方却无视判决书和证据,持续造谣陈世峰本来就要去杀江歌,不停抛出各种污蔑江歌的谣言,把水越搅越浑。


对于被录下来的证据,刘鑫又谎称自己以为是江歌在和她闹着玩,她在对江歌用中文喊:“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可她忘了,她在2016年12月7日的笔录中也认可自己说的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只要求把“骂”改成“闹”,完全没提她还说了“怎么”两字。多了“怎么”两字,意思可就相反了啊,她当时抠字眼纠正闹和骂,却不纠正“怎么”?


"(2016年12月7日刘鑫笔录)


而且外面有没有人锁门(实际没有),里面一看就知道,一转就打开,有什么理由要对外面大喊“怎么把门锁了?”


显然这个“怎么”是后来她知道报警录音会被公开,为了圆谎才加的。


刘鑫不仅在报警录音中几次承认已锁门,甚至在生命权纠纷一案的答辩状中也自认了锁门是遵照警察之意行动,可一转身却依然在网络上否认锁门。


"(青岛中院判决书)


我们再来回顾下11月3日凌晨的时间线:


12点15分左右,刘鑫和江歌到达公寓楼下(根据附近监控加上步行速度推测)


12点16 分左右(报警时间按00秒算),刘鑫打第一通电话报警:“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12点16分05秒,第一次门铃声


12点16分09秒,第二次门铃声


12点16分29秒,第三次门铃声


12点16分32秒,第四次门铃声


12点16分37秒,第五次门铃声


12点16分42秒,第六次门铃声


12点16分52秒,第七次门铃声


12点17分24秒,刘鑫:“姐姐在外面危险!”


12点17分34秒,刘鑫在电话里恐慌加剧,惊呼。


12点17分37秒,江歌悲鸣声


12点17分48秒,刘鑫高声惊呼:“快啊!姐姐危险!”


12点18分28秒,刘鑫:“姐姐倒下了,快点!”


12点19分00秒,推测陈世峰离开公寓时间


12点21分00秒,隔壁楼报警


12点22分00秒,刘鑫打第二通报警电话,提到那个男人“已经离开了,已经看不见了”,“姐姐遭到袭击了”。


刘鑫报警电话里惊恐万分,语无伦次、伴随哭泣声,大呼救命、危险,陈述的画面和现场以及时间线吻合,显示她清楚知道门外的是谁,发生了什么。


但她后来为了撇清责任,说自己在门后什么都没看见,没听见,没想到是陈世峰,以为外面的人和自己闹着玩,自己说“姐姐倒下了”、“被袭击了”,只是“报假警”,骗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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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番修改的证词,让检方、辩方和陪审员都很不解、纳闷(他们应该怎么都想不到,比起让凶手定罪,这个证人更在意自己在中国舆论中的形象)。于是他们分别对她“什么都不知道”的说法进行再三质疑(但日本开庭毕竟是审判陈世峰,不会花太多时间在这上面纠结)。


"(检方质证)


"(辩方质证)


"(陪审员质疑)


刘鑫在法庭上脸不红、心不跳,面对三方质疑,咬死这个说法,不管多么不符合情理,多么不合逻辑,关键是希望传回国内,能骗到国内的一些粉丝就行了。


十二、刘鑫和江秋莲之间


有人说刘鑫黑化只是在反击江秋莲对她的欺负,但他们忘了2017年刘鑫和她家人的作为。既然要追根溯源,咱就说说最开始的一段。


11月3日江歌遇害后,江妈痛苦焦灼,得知还没抓到凶手,在微博上拼命转发那些大v的微博,恳求他们能希望呼吁留学生提供线索,督促警方破案。这种做法和现在网络上那些着急的受害人父母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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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此前因为听女儿多次说起刘鑫前男友很可怕,甚至在案发前江歌还给她打电话,聊起那男人下午找上门,因此有强烈感觉凶手就是他。


(是啊,连远在中国的江妈都能猜到是陈世峰干的,躲在门后的陈世峰前女友却说她不知道外面是谁。)


江秋莲在11月4日11点46分又发了一条微博:


我女儿在日本东京法政大学就读研究生,与11月3日凌晨在家门口被同寝室的同学的前男友杀害,凶手在逃,我下午飞日本成田机场,恳请大家帮我督促日本警察局尽快缉拿凶手,还我女儿公道,请加我微信13969613663。


11月5日,案发两天后,她为了保护刘鑫隐私,还删去了她发的刘鑫和江歌的合影,呼吁大家不要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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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在那时只是一心想抓凶手,没有针对刘鑫,没责备刘鑫,没说过她锁门。

在刘鑫没回复江秋莲微信的两天里,网友在江秋莲的微博评论区开始各种分析案情,有人自然而然猜测里面的人锁门(毕竟正常人都会想到这点)。而做完了胁迫罪相关笔录的刘鑫,看到网上舆论气炸了。


11月6日 22点05分,她给江秋莲发去咄咄逼人的微信:“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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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谓的“新闻”是什么呢?不过是一个普通网友的微博,转发数1,评论0,都没提到刘鑫和江歌的名字。显然是她自己搜索出来的。


(刘鑫21点46分截图):@柳嘉衣 中国女留学生在日本被杀,这个被杀的女孩真傻真可怜啊,为了渣室友挨刀子,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渣室友知道她那渣男友要来找她,让被害女孩帮她出头,被害女孩被渣男友刀架在脖子上要挟,渣男喊渣室友出来,不然杀了这个女孩,渣室友却在房间把房门锁住,死不出去,渣男友在外面愤怒地果真把女孩杀了,这个渣室友就是和(某明星)一样自私阴险腹黑的烂人,谁遇到谁倒霉!

(注:该微博转发数1,评论0)


难道刘鑫觉得江秋莲有能力对网上千万网友的言论负责?


她没有对长辈的尊重,没有对刚失去女儿的母亲的共情也就算了,还无情地捏住一个母亲的软肋(希望抓到凶手),要挟她不要发声。


听上去,刘鑫始终把配合刑事调查的义务,当成了自己的某种功劳或者施舍。


江秋莲回复:刘鑫,我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报道,你可以从头到尾看一下我的微博和微信,我有半点中伤你的意思吗??看着江歌躺在太平间里冰冷的身体半睁着眼睛,嘴巴不能闭合,牙齿都歪了,鼻梁也青了,从下巴到脖颈到前胸一条一条的刀伤,刀刀毙命,头部左侧整个黑青黑青的伤口,昔日漂亮的女孩现在面目狰狞死不瞑目的躺在那里,我是什么样的心情你能理解吗??她的声声惨叫你还记得吗?你竟然说“停止协助警察”?你不知道凶手是谁?你都对警察说了什么?你不该对我说点什么吗?江歌就这么白白的惨死???


在案发后第三天的这个开端,注定了后来两人旷日持久的纷争:一个只想要真相,一个只在意自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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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刘鑫在微信中对江母撒谎称,自从9月住到江歌那后和陈世峰没有一点联系,“他就突然来了”,但实际上两人一直有联系,陈还送了四次礼。)


有人说刘鑫早在《局面》节目中就道歉了,为何江母不放过她。先不说那个道歉是怎么才来的,我们就聊聊什么算作道歉吧?在那个节目中刘鑫痛哭流涕说对不起,但又说我没锁门,不知道门外发生了什么,门外是谁。


就像一个孩子打伤了另一个孩子,他道歉时哭着说,对不起,我真的没打你(我是被逼道歉的)。这不叫道歉,这叫倒打一耙。江秋莲真的需要“对不起”三个字吗?她从一开始要的就是另一个幸存者能诚实说出自己女儿死亡的真相。


更别说节目几天后,刘鑫因为江妈不接受这种“道歉”,又开始在网上攻击江母,拿她的隐私挑衅。


假设江歌不曾接纳刘鑫,她现在应当已经毕业工作、和自己感情最深的母亲相伴,或许会有自己的事业,遇到欣赏她性格的男孩。而此时躺在坟冢里的可能是被恐怖前任杀害的刘鑫。


但二审判决下来后,刘鑫写了一篇煽情的自白文,继续说:“我真的没有锁门。”并利用陈世峰单方面的谎言,继续写文章讥讽江歌:“我就真的不知道,她曾经瞒着我去见陈世峰。我的室友瞒着我私下去联系我分手2个多月的前男友。我不知道是为什么,这可能成为我终身想要探寻的谜底。”


"(网友点评)


她为了推卸江歌陪她回家而遇害的责任,还在二审后的自白文写道:案发当晚是江歌一再联系她,她顺着江歌的话才说:”等我一起回家吧,我挺害怕的“,”那只是晚上11点多回家的女孩子正常会说的一句话,那天我真的没有想过陈世峰可能会埋伏在家附近害我。“


(你既然不害怕、不需要她陪,为什么叫她留下来等你?江歌只是和你一样的女孩,打工学习还要为你忙前跑后,你就没想过她也需要早点休息吗?如果她早回家就不会遇到陈世峰,光这一点不就值得愧疚吗?)


而且刘鑫一定是忘了2016年12月7日自己在警局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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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审败诉后,刘鑫向网友募集69万用于付赔偿款,而她充满谎言的文章在被封前获得了800多人的打赏,许多粉丝心情激动,有人说希望和刘鑫做朋友。

"(网友点评)


1月10日中午12时许,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没有按时收到赔偿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并将会把全部赔偿捐给失学女童的慈善机构。但目前来看,要拿到赔偿金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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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仅看这起谋杀案,最大的恶人是陈世峰(江母称等他出狱回国后会在国内继续追究他),刘鑫也是受害人。刘鑫如果在事发后向江妈坦白她当晚因为害怕陈世峰杀自己而锁门躲避,真的道歉自己引祸给江歌,停止满嘴跑火车又恶毒攻击,相信这事早翻篇了,很多人会理解她的害怕。如果江母再cue个不停,或许还会引起许多人反感。


可问题是,刘鑫从来没诚实承担过自己的责任,为了证明自己对江歌的死完全没责任,屡次推翻自己说过的话、甚至推翻报警录音和卷宗里的白纸黑字,重复千疮百孔的谎言,找水军污蔑江歌,给江妈发刺激短信……她这么做,也怪不得对方要告她,交出所有证据,让法庭来评判。


想来刘鑫也很可怜,她这么多年的谎言已经有了一群狂热的拥趸。就算她有说出真相的念头,她也不敢这么做,她被这群人撕咬的下场会比大众的谴责更可怕,她怕那时就彻底孤立无援了。现在她至少可以和这个群体取暖,被他们供养,有经济收益。于是她只能把越来越没下限的谎言进行到底,让自己永远被困在无边的地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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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曾声称自己要维权,筹款5万多,但其实她只是找了个其他收据发微博,忽悠给她打钱的支持者)


而江歌永远不会知道,她在遇害那天还特意赶回家替闺蜜解围,听到闺蜜说害怕在冷冬凌晨等待一个小时,只为了陪她走回家8分钟的路,并为闺蜜打包馄饨当夜宵,最后因为进不去自己的家门而被凶手刺死后的五年里……那个闺蜜却说她是同性恋、是诈骗犯、帮这些忙只是顺便、自己从小不爱吃馄饨……而那个闺蜜的粉丝还给江歌妈妈取了各种恶毒的绰号,安了各种谣言。


我以前写过:善良的人被恶消灭的那些惨烈的案件就像是一个寓言,起到了警醒的作用。每次这样的大型网友参与讨论的事件,都是对全民的一次再教育,强化时代的善恶观。


但恶往往因为被善的光辉刺痛眼睛,衬得自己更为卑鄙,便急着想要抹黑“善”,否认它的存在。善良的农夫看到蛇被冻僵,带它回家放在怀中取暖,蛇一苏醒就咬死了农夫。这个故事教我们施以援手时要识别恶和危险。不用怀疑,蛇一定会极力撒谎:“这农夫才不是好人,他是想杀我时,把自己刺死了。你们帮帮我吧,别担心,我从不咬人。”


有人可以笑农夫傻,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不要做农夫,但不能上了当、还帮着传播一个蛇版的《农夫与蛇》,这是对善的亵渎,对危险的掩盖。


事情过去五年,给各方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但我们不能让善白白消亡。就算我们自己成为不了江歌,也不能否认这世界上有过一个善良的江歌。我不希望许多年后,在网络上流传的是一个颠倒黑白的故事,这也是我要为江歌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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