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电影片段,而是《重返狼群》这本书里附送的一段纪实视频,这个作风剽悍的女孩,正是《重返狼群》一书的作者李微漪;而那只小狼,则是这本书的主角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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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女,四川成都人。2010年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一头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前往草原写生的成都姑娘李微漪找到,带回成都喂养。她爱小狼,与小狼一起经过九死一生的考验。2011年2月,李微漪将小狼格林重新野化、放归若尔盖草原,让小狼格林回归了它的出生地。由人饲养的狼成功重回自然,这在世界上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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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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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微漪自己则直接把这个故事的“创造者”视为格林,她认为格林才是真正的作家,“它只是借助我这么一个媒介吧,来告诉人们它这一生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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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的钢筋水泥森林里,小格林迅速长大。城市不是格林的乐土,李微漪无法容忍把它送到动物园关进笼子里,就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带格林回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让它重返狼群。
她就像母狼一样陪着格林狩猎,找到它出生时的狼洞,在野外长期露宿,直到粮尽援绝,靠着一点压缩饼干苦苦支撑,甚至做好成为狼群一道菜的思想准备,数次面临死亡威胁。
长成半大狼的格林狼性十足,智慧凶狠,但你绝想不到它对待人的情义之深。在“狼妈妈”病倒时,它会焦急地守在窗前;在“狼妈妈”被野狗群袭击时,它会挺身而出拼死血战;在大雪封路弹尽粮绝时,它会为“全家”带回猎物……
故事的结局,是在一个雪夜,格林不告而别。李微漪又等待了半个月后,确信她的格林找到并成功地融入了它的族群。
“最后一次见格林,他已经表现出和其他狼一样的对人警觉的状态,只是他还亲近我。为了让他淡忘与人的联系,我每次都克制自己去寻找他的念头。”她称呼格林时,永远用的是“他”,从来没有用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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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前往草原写生的80后女画家李微漪发现,带回成都喂养,并起名为“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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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若尔盖草原狼
素有“川西北高原绿洲”之称的若尔盖草原,海拔近4000米,跨四川/甘肃/青海3省,总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人口26万多。2010年3月,年轻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听说不久前草原上刚刚发生的一件事――
老牧民南卡家的羊被狼叼走了。草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狼了,南卡老人因此很兴奋,就告诉了好多人。没想到,偷猎的人惦记上了狼皮,在南卡家牧场外面埋伏下狼夹子。若尔盖草原这些年生态破坏很严重,除了牛羊,冬天里可见的大型野生动物寥寥。对于跟人作战多年所剩无几的狼族来说,冒着风险捕食家畜往往是逼不得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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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狼被狼夹子夹住后,咬断了自己的爪子逃跑了。它被猎人和藏狗追踪,不得已躲在石缝里,头向外迎战藏狗。猎人遂把藏刀绑到马棒子上,往石缝里戳,头上,眼睛上……公狼始终没有转身,坚定地保护者自己的妻儿,始终迎着刀锋咬,直至藏刀整个插进狼嘴戳断喉管还死死咬住刀柄,拔都拔不出来。看到这里我落下了眼泪。多少人,比不了狼,大难来临各自飞…
公狼死后,母狼开始复仇――大白天冲进牧场咬死好几只羊,见人见狗也不躲,一味哀嚎。偷猎的人趁老人不在家的时候,便以除害为名,投下毒肉,又用剥下的公狼皮在肉上拂过一遍以掩盖掉人味留下狼味,引诱母狼。母狼当然嗅得出丈夫和草原常用毒药的味道――狼的嗅觉比狗要灵敏60倍――可是它不想活了,直接吞下毒肉,然后挣扎着回狼窝,边走边撕咬自己背上的皮,死也不给人留下一张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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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围上狼窝的时候,母狼挨个舔她的孩子,然后嗥到喷血而死。6只狼崽则被闻讯赶来的南卡老人以不能在神山杀狼为由带回了家。
这对狼夫妻强悍斗狠和不屈的精神;对爱情、家庭的执着与忠贞;狼所在生存环境的贫瘠与凶险,都深深地打动和震撼了李微漪,唤起她内心深处的同情与敬佩――它们没有主动伤人,不过是想生存、讨一口生计而已,人何苦仅仅为一张皮而非要置狼于死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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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当她亲耳听到这对若尔盖草原狼夫妻的故事后,不由得生出冲动――寻找并救助狼夫妻的宝宝。若是它们都死了,就把它们一家合葬,以表达她个人对它们的敬意与歉意。
李微漪在草原上找了整整3天。当她终于在南卡家里找到6只狼崽的时候,5只已死,只剩一只狼宝宝也已奄奄―息。李微漪凭借自己多年来在城市里救助流浪猫狗的经验,又是学母狼叫,又是帮小狼崽排粪、喂奶,终于成功将其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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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虚弱的、持续发烧的小狼,李微漪决定把它带回成都去治病。南卡老人说:“我们藏族人信佛,如果能救它一命,也算是我对母狼赎罪了。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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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狼崽始终保持着天性中的警觉,在纸盒里不大动弹、不发声,甚至还装死。直至到了李微漪的家里,李妈妈用脚磕碰纸盒以检测李微漪是不是又捡了什么小动物回家来,也没能发现里面竟然装了一只小狼崽。
以狼的方式养育狼
李微漪读大学时是学外语的,典型的80后白富美,琴棋书画样样皆通,看上去很传统很文雅,但做起事来,却时时生出“反骨”。她做事的动机很纯粹,就为喜欢和热爱而做,肯钻研,不盲从,不迷信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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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育格林的过程中,李微漪看了很多与狼有关的书和影视节目,以增强自己对狼的了解,还打电话给哈尔滨的养狼人李军,学习养狼的经验。狼在1-3个月的时候,会通过戏耍中的互咬来确认谁是群体里的老大。因此,当一个多月龄的格林试图咬李微漪的时候,李微漪没有害怕,也没有由此产生“白眼狼”的恶感,而是一把抓住格林的嘴巴、毫不犹豫地回咬过去,直咬到格林鼻子疼痛难忍放弃诈降彻底亮出肚皮表示臣服,才放开它。
由此,李微漪与格林之间算是确立了也位的尊卑:除了“母子”关系,还是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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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在天台上,望着车水马龙的城市,狼是自由的,怎么可以这样圈养,可怜的小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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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自己先学狼嗥,之后夜晚带格林到楼顶上教它嗥。那段时间,格林一嗥,各家的哈士奇都跟着嗥,其他狗狗也跟着嗥,小区的夜间好小热闹。李微漪还放狼的纪录片给格林看一一两个月里,格林看了数十集《动物世界》。多媒体教学打开了格林的视野,它很快学会了捕鱼,小区荷塘里的鱼可遭了殃了。
正常情况下,两个多月龄的小狼,就可以离洞玩耍并分食母狼带回的猎物了。李微漪就带格林去郊外溜达,买来活鸡用绳子拴在树上,让格林去捕杀。格林开始无动于衷,鸡也无动于衷。李微漪就不断拉动绳子迫使鸡来回跳动。或许狼毕竟是狼,尽管格林不会捕杀,但基因里的血液还是让它开始了进攻。人工饲养的鸡已经完全失去动物的灵性,呆呆地、毫不反抗地成了格林的美餐。这是格林第一次吃到鲜活的血肉。
目睹这一切,李微漪高兴极了――格林野性未失;可她的男朋友亦风却忧虑极了――他做梦都梦见李微漪有一天被狼咬住了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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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养的博美狗,名字叫狐狸,是格林从小的玩伴。它和狐狸的相处里,总是闪耀着狼性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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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李微漪带着格林住进了朋友在若尔盖草原开的一家养獒场,把格林放进宿敌藏獒群里――这段经历,成为格林日后成功回归荒野的关键。
人是獒和狼共同的悲哀
高原上的藏獒跟狼是世代冤家,把三个多月龄的小狼格林放到獒群里面,和羊入虎口有什么区别呢?
这家獒场共有6只藏獒。对于身材威猛的成年藏獒来说,格林就是个幼崽,尽管是异类,但在獒场主人的帮助下,宽厚的獒王最先接纳了格林,认下了这个“义子”。而格林也很快学会了察言观色,每当别的藏獒追咬它的时候,它总躲到獒王身边寻求保护。就这样,终日跟着藏獒厮打嬉戏,格林学了很多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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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獒场居住的日子’李微漪不时带格林去草原狩猎,一起抓鼠兔,跟领地狗搏斗。李微漪身高174公分,头发却有140公分长,她喜欢一袭白裙,长发飘飘,带着―只狼翩跹于碧蓝天空下的草原。然而,当格林被领地狗们欺负的时候,李微漪则会―点不淑女地拿起铁链子冲进狗群,状如那救子心切的母狼。
就在格林逐渐适应了草原和狩猎生活的时候,李微漪却患了肺水肿――这病在高原搞不好是有生命危险的。草原上的人都说,狼能嗅到死亡的气息。格林似乎感觉到李微漪的危险,非常焦急,每天守在她的窗外不离不弃,不时呜咽悲鸣,还把自己储存起来的半截兔子从土里挖出来,从窗外抛进来给“妈妈”。
后来,李微漪不得不把格林独自留在獒场,自己返回成都治病。半个月后,当李微漪重回獒场、再带格林出去狩猎时,她发现,格林变了,它对猎物的态度多了吠叫,少了撕咬。半个月没有出去捕猎,整日模仿藏獒,它越发像狗了――不仅叫声像狗,威慑骂阵以驱逐为目的的架势也像狗,而不像狼那样,狩猎时―声不出,直接攻击。这让李微漪非常担心:“格林需要跟狼同伴学习本领、积累经验,人教不了它啊!”,要想彻底野化格林并最终放归格林,她必须将格林带离衣食无忧的獒场、远离狗粮,让格林找到自己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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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上,只见一只大公羊警惕地守在院角,气宇轩昂毫无惧色;一只半大小狼在它面前不断挑衅,制造寻找下手的机会;一个女孩则在一旁冷静地拍照。忽然,小狼叼住了拴羊的绳子.开始往外拉,羊拼命死守。女孩一见,赶快跑去拿了一个牦牛头骨,朝羊扔去,羊受到惊吓慌忙出逃,狼马上追了上去,再次咬住绳子,使劲儿往女孩这边拖,试图跟女孩完成围猎配合……最后,女孩子和两个男人一起,抓住了那只高傲的公羊,手起刀落,羊血从脖子里汩汩流出,女孩一手紧紧抓着羊脖子上的刀,另一只手接住热血就往自己嘴里送,满嘴满下巴立时一片腥红……(看起来这么文静的画家,有时候真是野性十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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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草原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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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慎重考虑后,李微漪觉得狼还是得重返草原,于是9个月后,她将“草原遗孤”格林送归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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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没找到南卡老人,却在老人家旧址附近找到了狼山。李微漪估计格林老家就在此地,于是就此安驻,等待狼群。这一个多月的旷野生存,可谓充满传奇色彩。见识了偷猎者的毒药和狼夹子,遭遇过老狼的跟踪和关照,体验到弹尽粮绝的饥饿难耐……艰苦环境下,李微漪和格林终于明白,要想活下去,只有去狩猎,这是狼的命,不是狼的贪。当他们接连几天都猎不到食物又无人可求助时,李微漪向亦风发出了求救短信。
这次对格林的野化训练相当成功。当他们再次返回獒场修整时,格林已经可以衔着猎回的野兔沉着应战包抄过来的十余只领地狗了。它不仅不畏惧这些自小就欺负它的野狗,还闪电般地咬断了狗头领的一条腿,扯下了狗跟班的脸皮,威震群狗护住了野兔。看着格林眼中射出的残暴而冷酷的光,李微漪一度胆寒,不敢相认,站在一旁默念了好几遍“它是格林,我的格林”,然后试着小声呼唤“格林,格林”。当格林温和地回应她之后,她才敢接近它。李微漪蓦然发现,八个多月的格林,俨然是尊猛兽了。
若尔盖的冬天马上就要来临了,李微漪知道,只有找到格林最初的家,找到它的亲戚们,或许,它才有可能被狼群接纳。可是,一个女孩孤身带一只半大小狼去寻找狼群,想想都觉得是一件太恐怖的事隋。看着格林的“狗”样,李微漪咬紧牙关:时间不等人,格林都六个多月了,总不能让它―直迷失在身份定位里。亦风说,你等我半个月,我处理完手上的生意就来跟你一起去。可是李微漪不听,独自带着格林出发了,颇有一点赌命寻亲的意思。 重返狼群为狼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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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冬季已经来临,食物开始紧缺,正是狼群即将集结、协作围猎的时候,也是狼群包容性最强的时候,只有这个时候,孤狼才有可能被群体接纳。而格林此时正是一个既能参与狩猎又肯臣服的半大孩子,颇受狼群待见,如果成年,公狼就会排斥它。
他们决定再闯狼山。守候近两个月,终于等到了狼群。经过一套狼独有的考核,狼们带走了格林。李微漪又喜又悲。由于担心格林被退回来,他们没有马上离开。半个多月后,在一次狼群的围猎中,李微漪和亦风终于与格林再次重逢。李微漪泪流满面,格林无限眷恋。李微漪拿出铁链给格林戴上――她后悔,她要把格林带回家养一辈子;格林没有挣扎,深情地看看她,又看看同伴消失处的远山。
李微漪的理智恢复了――格林是需要同伴的。她解开铁链,对格林说“去吧”,格林懂得“去”的含义,就走了,又回来,再走,再回来,把自己从头到尾跟李微漪贴了一遍――一个奇特的告别。后来,李微漪在河的这边嗥,狼群在河的那边嗥……通过嗥叫,他们似乎完成了对格林的交接。之后,李微漪和亦风又在此守候了一段时间,却再也没见到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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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一条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够存活下来。更何况,若尔盖草原湿地已经开始干涸沙化,加之盗猎猖獗,狼群几近绝迹。《狼图腾》作者姜戎说,李微漪恐怕会成为中国的“唯一”,称她为“中国第一狼女”。
但对于这个称号,李微漪觉得很难过。“我和亦风(李微漪的朋友)本应是分配制度自然生死存亡、保护动物的庞大群体中的小小一员,却‘不幸’成了‘第一’,这意味着孤单,我们希望尽快融入群体,让‘第一’‘唯一’成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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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野生动物天然、纯粹的眼睛里,究竟照出的是怎样的人类?
但李微漪又给了我们希望,当她在草原上苦苦寻找一年,遭遇无数,几近绝望之时,却见三岁的格林携妻和仅存的狼子归来,原来,格林一直在暗中报恩——尽管带领狼群从人类捕杀中艰难生存很难,尽管养家糊口的重任在肩,它却将冒着生命危险捕来的猎物悄悄放在李微漪的窗下……你爱的生灵也在爱着你。哪怕那是一匹狼,一头狮子,它们也懂爱,甚至比人更懂得如何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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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沮丧的李微漪没有听劝,“一意孤行的我和亦风(李微漪的朋友)搬回了狼山,后来据牧民们描述,就在他们当时搬走不久的两三天后,就有一只大狼在曾经住过的那个房子那儿,很着急地前后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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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能唤起人们对草原的关注,对这里的动物的关注,对狼的关注,不要让它们消失之后才来缅怀它们。
牧民曾给李微漪看过一样东西,那个东西10年前在草原上比较普遍,不算太值钱。那是他在一个收皮人的家里发现的袍子,一件用狼的头皮,集腋成裘缝制成的袍子,眼睛上的额头加鼻梁这个三角形部分上下交错拼成的一件皮袍。当时他把这件皮袍给她的时候,看到上面的狼眼,那都是缝合起来的。这件袍子用了多少狼的头皮?牧民说这一只袖子就有56张狼头皮。共用了626张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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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不仅仅是对狼有误解,人们大多认为狼凶残、狡猾什么的,但最根源的是,人们对所有动物都有误解,就是认为人尊贵,动物卑贱,认为动物不会有什么感情的表达,所以当它们在人们面前有感情的表达然后被记录下来的时候,人们会特别惊讶:啊?它也会这样吗?觉得低等的生物不可能表达高等的感情。这是人对动物的误解,也是对自己的误解。其实,感情,所有的动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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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在草原前前后后也差不多五年,如果单一地说学到了什么的话,不是一句两句能够说的完的,最重要的是一种感悟。在《重返2》结束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格林一直在我们身边,我们寻找的东西其实一直在身边。但是我们还是一直向前在寻找寻找,没有停下来看一看。
李微漪说,格林它一直没来看我们,但是它与我们保持着一种相见不相亲的感觉。当你向它走的时候,它就退。你停下来,它也停下来看着你。虽然说这一年当中我们知道它经历了很多事情,被盗猎的盗过窝,它的孩子被盗猎者抓走过,但是它应该明白,我们跟盗猎的不一样,我们是爱它的。但是我也明白,其实我们知道格林经历过什么,这只是我们看到的,还有我们没看到的。
那么设身处地地想想,假如换成我们,我们跟格林好得不得了,亲得像一家人一样,但是如果有一天,我们自己的孩子被狼一个一个地咬死了,那么,你再次面对格林这匹狼的时候,你会是什么心情?而格林,它已经做到了一些我们人不能做到的
第二次和亦风去狼山,可是拉了满满一车的食物。是以压缩饼干为主。原来我们以为它耐饿,后来发现坑人哪!反而是扎西教我们的风干肉才是真正有道理的。
可能和狼比起来,人在很多地方都不如它。李微漪找到一只死羊,开始主人还说反正我们也不要了,你扛走吧,后来就改主意了,不仅把李微漪身上的钱都留下来,还要了她的望远镜。
回到成都后,李微漪就“抑郁”了,想起格林就哭。在2011年4月中旬的一天,李微漪梦见格林死了,吓得不行,推醒亦风:“我做梦一向都是很准的,我得去找格林。”亦风就跟她连夜开车,前往草原……但,还是没见到格林。后来他们又去过两次,在几个投食地点投放食物、盐和腌肉,也都没有见到格林。只有牧民扎西说,在他的牧场附近,见过格林在投食点吃东西。而亦风修葺的、李微漪与格林最后驻守的小屋,也被人圈进牧场并拆除了。
这一切,再次激起李微漪内心的忧虑:草原生态被破坏得如此厉害,但凡有点草的地方都被人占据了,格林和它的同伴,始终会面临缺少空间、食物链将断的生存困境。
“自然是不会轻易地创造生命的,它们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控制繁殖过快的鼠类、兔类等食草动物,保证这些物种最优基因的延续;还清理腐肉和生活垃圾,避免疾病和瘟疫暴发。狼群在冬季围捕大型猎物后,其剩余的残骸可帮助鹰、兀鹫、狐狸等肉食动物熬过食物匮乏的严冬。狼是草原掠食动物的当家人,所有动物都不同程度地依赖狼,草原上怎能没有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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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次给狼做了一个雕塑,以纪念那只悲壮的公狼,可她惊奇发现,狼们常常集结在狼雕周围,一起呜咽,或者悲鸣,难道狼们是来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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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格林重返狼群的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饥饿。坚持不住的时候给亦风发短信:我饿,我在草原。
一来没想到会呆那么长时间,二来在高原,一个人不背东西平地负重都是20公斤,你要再背着很多东西体力透支更大。而且那次遇到一个意外,那个大狼去探了她的营,把东西全吃了。
找到一只死羊,开始主人还说反正我们也不要了,你扛走吧,后来就改主意了,不仅把你身上的钱都留下来,还要了你的望远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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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部《重返狼群》引起广泛关注,该书作者李微漪与小狼格林的真实经历打动了无数读者,“狼女”也成了她的代名词。本以为将格林送回草原后,故事便告一段落,但2013年1月一个深夜来自网友的一条消息,让李微漪当夜重返草原,开始了寻“子”之旅,于是有了这个故事3年后的续集。近日,李微漪新作《重返狼群2》由长江文艺出版社推出,再续与格林的感人故事。在李微漪看来,她只是一个文字的记录者,“格林才是真正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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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印象特别深,就是在狼山,几乎是弹尽粮绝的情况下,李微漪和亦风对食物无限渴望,就去“偷”格林埋在雪里的存粮,把人家的兔子切了一半又包了些压缩饼干放回去埋好。
那个时候实在是太饿了。
格林终于饿到动用它的存粮的时候,刨开一看就倒下了,然后又迅速站起来,把剩下的兔子和压缩饼干风卷残云地吞下去。这个画面特别有喜感,当时它就像被绳子拽了一下,砰地就倒下去了,然后赶紧爬起来吃掉。
它肯定不能相信“妈妈”怎么能干这种事情!但从这以后,格林就开始给“全家”打猎,往那个“天然冰箱”里“存粮”……但它也不是每次,只是有时候,它觉得良心发现了,或者“狼心发现”了,它就给你叼一个来,一般一两个星期存一次,它要是次次都这样,那就不是狼了,成猎狗了。
即使是这样,我也觉得格林是一只伟大的狼。
谢谢阅读!请别伤害所有的野生动物。我们人类仅仅是地球家族的一员而不是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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