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和陈太太结婚已经快七年了,早些年陈太太在一家百货公司上班,后来怀了孩子便辞去了工作在家当全职太太,儿子一眨眼都快三岁了。陈先生是一家报社的主编,工作稳定,工资虽然不是很高,但却足以养活一家人。陈太太读的书没有陈先生的多,便一个劲地崇拜陈先生。陈太太辞职在家后,大概意识到全家都靠着陈先生养,于是这种崇拜之情越发地强烈。她时常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等我问问我先生。”儿子刚刚会说话的时候,陈太太便每天教儿子说“爸爸……爸爸……”,孩子咿呀学语的声音一直在楼道里回荡。
认识陈先生已婚男士都十分羡慕陈先生,陈先生对此倒不以为然。陈先生年轻的时候在报社里还是一名小员工,说不上话,自尊心受损,碰到陈太太,对陈太太这种自己说什么都相信的态度颇为得意,加之见陈太太也算清秀,便与陈太太结了婚。开始结婚那几年在亲戚朋友面前很是自豪。只是越到后面,陈先生对陈太太有了许多不可告人的不满意的地方。陈太太不爱看书,陈太太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人,不读书也就罢了,最可恶的就是陈太太将自己看的书拿来垫桌角。陈先生还不喜欢陈太太管教儿子的方式,儿子明明会走路了,可陈太太依旧把儿子当作刚出生的婴儿,去哪儿都是抱着孩子去,孩子同母亲相处久了,身上竟然有了母亲的影子,不懂事,一没有满足到他就哭个不停。这些陈先生倒还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陈太太辞职在家后,越发地不爱打扮自己,身体渐渐开始发福,吃完了饭便躺在沙发上打出一个长而且响的饱嗝,上厕所竟然不关门。这一切让陈先生不能容忍,这导致陈先生越来越不爱在家里说话,把精力全都投入到了工作和学习上。
陈先生下了班经常去一个书店,书店的书可以对外出租。可陈先生宁愿选择在书店里看书,书店清静。陈先生每天下了班就会到这里看一会,约摸着到了吃饭时间再回家。书店还有一个休息室,桌子是对坐的,桌子上撒满了报纸,陈先生不喜欢这种乱糟糟的样子,感觉和休息室的环境格格不入,便把桌子的报纸收拾整齐,这才坐下看了起来。
陈先生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累了,抬起头来,就看到一个穿淡蓝色旗袍的女子推门进来,坐在了陈先生的对坐。陈先生很喜欢旗袍,总觉得旗袍是最能够体现女子身上的曲线的,旗袍服合身体,服服帖帖地,却又有着自己的想法,旗袍是最挑身材的,像是一个有主见,脾气温和的女子。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看看穿着旗袍的女子究竟长什么模样。女子手上拿着报纸,报纸上的手指甲,红得发亮,斑斓一片,头上吊着黑色的鬈发,休息室里的灯光,正好打在女子的鬈发上,射出一道银色的光芒。真好看。陈先生从心里生出一丝奇妙的喜悦,他朝她发愣,她似乎有些察觉了,陈先生连忙低下头去看书,书上的字符左一个右一个地跳动,看了几行字都不知在说些什么,陈先生感觉自己的脸胀得通红,深吸一口气,站起来,决定还是把书带回家去读,虽然这本书极有可能又被妻子拿去垫桌角。
走出休息室不到几步,就听见后面有人叫:“先生。”陈先生扭过头,心里一惊,是旗服女子。陈先生藏好了脸上的惊讶,眉头一皱。女子解释:“先生,我想向您借这本书。”女子用红色的指甲指了指陈先生手上的书,陈先生并未言语,陈先生并不是不愿意借,只是在等女子说出还书的时间和地点,运气好还可以知道女子的名字。女子以为陈先生不愿意,便接着说:“我姓李,在商行里工作,是一名打字员,先生大可放心把书借给我,三天之后我读完便还是这个时间在这儿等您,把书还给您。”
果然,听到李小姐这句话,陈先生舒开眉头,将书递了出去。李小姐用带着斑斓成一片的红色指甲的手掌接了过来。陈先生看着这红色的指甲,心里有些不悦,在陈先生眼里大红大绿都摆脱不了一个字,“俗”,看到这大红指甲,陈先生就想起陈太太,一到冬天,就永远穿着皱得像被人在脚上踩踏过无数次的破旧大红袄子,抱着孩子在厨房里走来走去,袄子沾满了厨房里的腐臭的肉味,和袄子上的灰尘夹杂在一起,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真是讨厌!陈先生心想,我不能再让她染这么俗的指甲了。
陈先生和李小姐并肩走出书店,陈先生似乎想找些话题:“想不到李小姐也喜欢看这种书。”
“是,这种书看起来才有意思嘞,不过家里的书少,只能来书店里看。”
“是么,我家里的书倒是很多,改天可以借给小姐看。”
李小姐眼睛亮起来:“真的么?这样:三天后我还书的时候还希望先生可以再带几本书给我看看。”
“好。”
两人别过了。陈先生回到家里。陈太太守着一桌的饭菜,看见陈先生回来了,这才叹了一口气,说道:“吃饭罢,今天回来得怎么这么晚?”陈先生看了一眼陈太太,陈太太抱着儿子坐在桌前,穿着一件已经白得泛黄的衣服,桌子上摆着鱼,红烧鱼,鱼的嘴巴张大,瞪着眼睛看着陈先生。不用走近闻,就知道陈太太那衣服上一定沾满了鱼腥味。陈先生看着这只鱼,像是看到陈太太在厨房做饭的模样,仿佛看见陈太太用那双上完厕所没洗的粗糙双手去破鱼肚,一时间倒了胃口。转身把公文包放进房间,说道:“今天下班看见了朋友,就和他去喝了两杯,所以回来晚了,你们吃罢,我……我吃过了。”
到了和李小姐约定还书的日子,陈先生穿上了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又觉得这么焕然一新地去赴约显得有些傻气,似乎目的性太强了,就想着要显得潦草一些,于是临时加上了一条泛了颜色老气领带。陈先生走进书房,想着要给李小姐带什么书,太深奥的书,不好,显得有些故作高深,太平庸的书,又会显得自己学识浅薄。想来想去,挑了一本自觉得合适的书,一看时间,上班快迟到了,这才匆匆离家。
陈先生骑着自行车迎着太阳,肚子里装满了滚烫的早餐,心里装满了快乐,这种无端的快乐,已经不是常有的事了,但细想起来,今天也算不上是无端,今天多半是为了李小姐。
陈先生心里很乱,好不容易快熬到了快下班,陈先生再也按耐不住,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回家换一条领带,还是那一条崭新的蓝格领带会比较适合。
对陈太太丢下一句:“晚上不用等我罢,我……和几个朋友出去吃。”就出逃离似的出了家门。出了家门后陈先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看着夕阳折射在对面照相馆的橱窗里,好像为摆在外面的照片渡了一层金,照片里的女模特就像是可爱的李小姐,陈先生把李小姐归到了另一个世界,和文艺一起,这样就自然而然地让陈太太无法近身了。
来到书店,陈先生心里又想着另外一件事了,李小姐究竟到没有呢,若是早到了,显得自己对待这个约会不重视。这样想着,还是推开了休息室的门,李小姐还没到!陈先生叹了一口气,心里却有紧张起来。自己先来,会不会显得太急切,有些轻浮,又或者是,李小姐忘了今天的约定!陈先生坐立不安起来。
这时,休息室的门被推开了。李小姐来了!李小姐穿着一身白色的旗袍,踩着高跟鞋就进来了,李先生想到了栀子花,挺着腰,随着风摇啊摇,陈先生真想用手掐住李小姐的腰,好让这朵栀子花不再摇动,让它安安静静地躺在自己的手心。
李小姐坐下来,把书递给陈先生,说道:“谢谢先生,这本书已经读完。”
“小姐不用客气,我正愁没有人欣赏这些书呢,上次答应给小姐的书带过来了。”说着从公文包里拿出斟酌许久的书。
两人接书的时候,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陈先生触到了李小姐手指,突然像是一股暖流流进了心,不免兴奋起来。再看看李小姐,脸红了,像是太阳落山后的最后一抹夕阳,折射到她的脸上,显出最轻微的红,李小姐很快就接回了书,做出无所谓的神情。
气氛有些尴尬,陈先生看见这样的李小姐,心跳得很快,也许为了调整一下情绪,又或是为了打破尴尬,故作轻松地说到:“看出来小姐也很喜欢看书,若是不介意我可以带书给小姐,互相讨论。”
李小姐笑道:“那敢情好,那这样,以后每天这个时间我们都在这里。”
陈先生这天晚上很晚才入睡,他一直在揣摩李小姐的心思,李小姐一定是知道自己的心思的,那么她对自己呢,她这么明显地给了自己一个机会,莫非……无论结果是怎么样,反正目的已经达到了,其他的就不用多想了。陈先生决定不随便在李小姐面前发表对书的看法,免得发表得不够全面受了李小姐的轻视。
陈先生每天按时来到书店,和李小姐一起看书,讨论新文学,有时候时间还早,陈先生就很顺理成章地请李小姐去吃饭,回家的时间一天比一天晚。陈太太依旧是对陈先生说的每一句话都相信,陈先生说有应酬,陈太太便不过问,依旧在家抱着孩子走来走去。陈先生对此很满意,觉得陈太太并没有之间那么让人厌恶了,就连陈太太那件破旧的红袄子都不那么让人讨厌了。有天晚上送完李小姐回家,路过一家花店,花店的老板见陈先生走过,喊住了陈先生:“先生,我们花店快打烊了,还剩几朵玫瑰,您就买回家罢,让我们早点打烊,不然这花被扔了也怪可惜的。”陈先生看着那几朵玫瑰,玫瑰被摆了一天,已经不是很新鲜了,虽不喜欢这大红的颜色,但在灯光下这残缺的玫瑰又显得十分温和可怜。陈先生决定买下来,回家送给陈太太。
陈太太的确是万分相信陈先生,只是在亲戚邻居前抱怨陈先生的报社压榨员工。邻居经常同陈太太说看到陈先生和一名女子一起吃饭,陈太太说,那一定是应酬嘞。陈太太把陈先生送的玫瑰花插到了家里唯一的一个花瓶里,把花瓶擦了又擦,摆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洒了几滴水,水珠粘在花瓣上,暗黄的灯光打在上面,活像一滴滴滚烫的泪。陈太太看着这玫瑰出了神,心想,等明天邻居再来的时候自己就可以骄傲地告诉他们,这花是陈先生送给自己结婚七周年的礼物。
作者简介:周源,笔名花鬼。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一天的书,喜欢白衬衣,喜欢阳光和一切美的事物。一直相信越努力就越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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